• 2021-11-26 07: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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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来,河南"逍遥镇胡辣汤"与陕西"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情引发重视。

    有报导称,河南焦作多家运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因门牌上运用"逍遥镇"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商户们如想持续运用该称号,每年要交纳会费,否则需进行补偿。

    此外,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也以损害商标权为由,对全国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建议诉讼,要求商户在招牌中吊销相关字样并补偿相应费用,如想持续运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交纳相应加盟费。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进行了回应: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一般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团体商标注册的地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答应运用该地舆标志团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一起,也无权制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合理运用该地舆标志团体商标中的地名分类目录

    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当地相关部分深化了解事情发展,加强对各方维护和运用商标的行政辅导,活跃做好相关作业,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胶葛,既要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又要避免知识产权乱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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