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2-07 2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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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e租宝”案进入立案履行阶段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记者 熊琳)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7日发布,“e租宝”案进入立案履行阶段。

    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2月7日,北京一中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成都铁路学校、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私运宝贵金属罪、偷越国境罪、不合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履行。

    北京一中院发布,为依法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一中院将严厉依照法律规定展开成都高铁学校履行工作,信息核实、财物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过程有序推动。请广阔集资参与人重视法院发布的相关布告及公示信息。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对钰诚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私运宝贵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私运宝贵金属罪、不合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000万元。一起,别离以集资诈骗罪、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私运宝贵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惩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单位未提出上诉,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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